1 目的 对用于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测量和监控装置进行控制,确保测量和监控结果的有效性。
2 范围 适用于对产品和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用的软硬件等。
3 职责
3.1 品管课负责对测量、监控设备的校准;根据需要编制内部校准规程;
3.2 品管课负责对偏离校准状态的测量、监控设备的追踪处理;负责对测量和监控设备操作人 员的培训、考核。
3.3 购买课负责测量和监视设备的采购.
4 程序
4.1 测量和监控设备的采购及验收 根据所需测量能力和测量要求配置测量和监控设备,由购买课采购,品管课验收;
4.2 测量和监控设备的初次校准 a) 经验收合格的测量和检控设备,由品管课自行校准或送外校准,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对合格品应贴上标明其状态的唯一性标识,品管课负责对该设备编号,建立《测量监控设备履历卡》,记录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校准周期、校准日期、放置地点;并填写《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 b) 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设备,应记录用于校准的依据; c) 品管课负责测量、监控设备的发放。
4.3 测量、监控设备的周期校准
4.3.1 每年12月份品管课编制下个年度的《计量校准计划》,根据计划执行周期校准。 a) 对需外校的设备,由品管课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校准,并出具校准报告; b) 对需进行内部校准的设备,品管课应编制相应的《内部校准规程》,规定校准的方法、 使用设备、验收标准及校准周期等内容,品管课课长批准后,由品管课实施并填写《内校记录表》。
4.3.2校准合格的设备,由校准人员贴《合格标签》,并标明有效期;部份功能或量程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贴《限用标签》,标明限用的范围;计量校准不合格的,贴“不合格标签”,修理后重新校准;对不便粘贴标签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3.3 对于测量、监控用的软件,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填写相应的校准记录。
4.4 测量、监控设备使用、搬运、维护和储存控制
4.4.1 使用者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测量和监控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防止发生可能使校准失效的调整,使用后要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4.4.2 在使用测量、监控设备前,应按规定检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校准有效期内。
4.4.3 使用者在测量监控设备的搬运、维护和贮存过程中,要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防止其损坏和失效。
4.4.4 测量、监控设备的校准、修理、报废应记录在设备履历卡和一览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