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维修行业标准、计量校准规范管理程序 为了加强民用航空器维修行业标准、计量校准规范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国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和《中国民用航空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程序,目的是为民用航空器维修行业标准、计量校准规范的申请、编制、修订和持续管理提供指导。
一、定义和说明
1、民用航空器维修行业标准:是指除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与民用航空器维修相关的行业规范性文件。
2、民航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是指承担民航行业内所有标准管理的部门,即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3、民用航空器维修行业标准业务主管部门:是指承担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工作的部门,即飞行标准司。
二、维修行业标准、计量校准规范的申报
行业标准、计量校准规范申报流程
申请单位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将计划申请立项资料报至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维修工程室(以下简称维修工程室),维修工程室受理立项申报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评估,或者视情组织召开标准立项准备会议,最后完成申请项目的立项预先评审单(请参见附件8)并提出申报项目的立项批准建议,同时制定维修行业标准计划汇总表,一并提交至民航局业务主管部门。
对于维修工程室在预先评审单上签署“建议同意立项”的申报项目,民航局业务主管部门将以签章的形式正式批准,并将所有审批完成的申请资料返回给维修工程室。维修工程室将带有民航局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签章的“中国民用航空局标准、计量项目计划任务书”反馈至标准申请单位,同时留下一份复印件进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