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仪器证书程序
1. 客户提取计量器具请在“发件处”窗口办理,凭《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委托单》第二联换取缴费清单,并在交费清单“提货签名”处签名确认。若《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委托单》第二联丢失,需凭单位证明及提取人证件方可办理。
2. 客户凭缴费清单、工作单在“收费处”窗口办理缴费有关手续。
3. 缴费后凭缴费凭证在“发件处”窗口领取完检证书、计量器具,经领取人核对签字后将委托单第二联交回该窗口。
二、联系出检程序
1.我院将与贵单位仪器出检负责人联系,协商出检有关事宜,以便出检服务工作能在双方的紧密合作下顺利进行;
2. 单位提供一份所需检校验仪器设备的详细清单(包括地点);
3.我院为贵单位所需检校验服务提供报价单,列明出检的计量校正仪器和所需费用;
4. 贵单位以书面形式确认报价;
5. 在报价确认后,我院根据所需检校验仪器清单制定出检校验服务所需的时间、人员、标准;
6. 我院与贵单位共同确定出检的具体日期,以及交通安排;
7. 贵单位为出检检校验准备所需,包括指定联系人、符合要求的检校验工作间、电源等;
8. 我院技术人员按计划抵达出检现场,贵单位负责把检校验仪器送到检校验工作间,我院技术人员实施检校验,现场检校验完成后,贵单位代表在我院技术人员携带的《现场检定作业单》上确认签字,技术人员回院后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校验证书,贵单位在缴纳完检校验费用后凭缴费凭证领取检校验证书。
三、检定、校准、检测及修理费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
(1)检定费收费标准:依据新计价费〔2003〕421号《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附件《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执行。
(2)校准、检测和修理费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