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技术的发展,许多计量器具出现了各种变化,这些变化没有改变仪器的功能,但量程、分辨力和准确度却得到巨大提升。 校准规范应该将具有相同计量功能的计量器具进行归类,提出表述其计量性能的计量特性,规定校准方法,使不同准确度的计量器具具有相同的计量性能表述方法,实现计量学意义上的量值统一。
反之,如果具有相同计量功能的计量器具,由于其非核心的技术变化,编制了多个内容不同的校准规范,对计量器具形成不同的计量性能表述,则由于校准结果无法进行量值的等效对比,可能造成量值的混乱,形成最终产品的质量争议。 校准规范的核心是对特定计量器具的仪器校准工作给出指南,规定全面而不重复的(必要的和充分的)关键计量特性组合,保证对其计量性能的全面评价,可以利用校准证书提供的数据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JJF1071-2010与旧版的关键变化在于,不再要求校准规范中对计量器具进行准确度等级划分。 校准规范规定了计量器具应该评定的计量特性组合,不规定校准的环境条件和测量标准的要求,并不是对校准实验室没有技术要求。
校准实验室开展计量器具的校准工作,给出的校准结果必须满足客户的需求,即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应优于客户对计量器具计量要求的1/4(至少应达到1/3)。校准实验室在明确了开展校准应准备的项目后,必须自行考虑环境条件和计量标准设备的要求,以实现其目标不确定度,形成实验室的校准测量能力(C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