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人员的资格要求 计量人员进行计量工作,就要求在专业技术方面或专业管理方面的相应的水平,是否具有这种水平要有权威性证明,也就是资格证明。资格证明实际上是一种对计量人员的确认,是通过考核证实其具有进行某项计量工作的能力,考核的内容和考核的方法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并将考核结果做出记录存档。
目前,对计量人员有以下几种考核形式和证明方式:(1)按国家、地方及部门检定规程对计量设备进行检定的人员,应按国家制订的有关检定员管理办法,按所能够从事的检定项目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检定员证。单位主管部门颁发和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两种形式。检定员证书上应标明所能进行的检定项目。 执行国家、地方及部门校准规范对计量设备进行校准人员,可参照检定人员考核发证办法取得校准人员证。
对既无检定规程、又无校准规范的计量设备,可由本单位编制校准规范,并对从事此项计量设备校准的人员进行考核,由本单位颁发计量校准人员证。对于用测试、校验、比对等方法确认计量设备计量特性的人员,也可按上述方法取得资格证明。
计量环境要求 环境条件是计量工作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它不仅影响测量工作能否方便地进行,特别重要的是它将影响测量结果的正确和仪器的使用寿命。在环境条件中主要应考虑温度、温度变化率、照明、振动、灰尘控制、电磁干扰等影响测量结果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