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查阅相关计量法律法规,以及我个人对计量的理解,对计量要求得出如下结论:
一、除了一些极大型企业,可以设立计量检定室、配备检定员外,一般企业对于强检计量器具应送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检定。
二、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但对检定条件及检定人员的资格有一定要求(具体资格要求见下文)。
三、对于虽列入59种计量器具目录,但实际使用不是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可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
四、计量检定与计量校准有较大的区别(具体区别见下文),对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公司可进行计量校准(自校、外校或二者相结合),但对计量校准有要求(具体要求见下文)。
有关计量的具体内容如下:
1、计量总体要求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对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指除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
二、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
三、企业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当进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企业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