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高档测量确定误差的说法正是基于上述原理。约定真值永远是相对的,一个测量结果的约定真值是比其准确度高的另一个测量结果。
但是这另一个测量结果同样有一个比它准确度更高的测量结果作为它的约定真值,这就是计量科学的魅力,永远需要我们研发更好的测量仪器,研究更先进的测量方法,不断提高测量结果的准确度,使测量结果逼近被测量真值。
“用1%的仪器测量”,得到的测量结果,要用高档的0.1%仪器进行第二次测量才能够得到该测量结果的真值,“用比第二次更高的0.01%的仪器来进行第三次测量”才能够确定第二次测量的约定真值,第三次仪器校正测量还要用第四次测量当真值,……依此类推,的确“得动用基准”。
但基准也不行了,这就说明了原来的“基准”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科技和工农业生产需要,所以就要求我们计量校准工作者的精英们研究比原有基准准确度更高的基准,以长度计量基准的多次跨越式改变就足以证明计量基准也不是“真值”,而是大家共同约定在某一个时期或范围内的真值。
真值虽然客观存在着,但也的确是不可知的,人们只能无限趋近于真值,而不可触及真值,因此约定真值是相对准确的测量结果,约定真值是相对的,计量科学的发展是“没尽头”的,离开了相对性,真值也就无从谈起,计量基准也会失去意义。
仪器校验测量仪器的生产厂家特别是计量部门法规已认定了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这就是生产厂家和计量部门提出的“计量要求”。测量者不应该相信具体某一台仪器是否满足这个计量要求。
测量者若要相信,没办法,只能送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去敲定测量仪器的误差和最大误差(这就是该仪器的具体计量特性)。只有该仪器的“计量特性”(最大误差)满足生产厂家和计量法规提出的“计量要求”,使用者才能放心使用该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