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1001-2011的正式版7.14条给出的分辨力定义是“引起相应示值产生可觉察变化的被测量的最小变化”。并给出了一个注“分辨力可能与诸如噪声(内部或外部的)或摩檫有关,也可能与被测量值有关”。
这个定义说明分辨力是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众所周知受方方面面的因素影响,不同个体的测量设备仪器校正特性需要检定/校准来获得。如果以卡尺为例,即便是相同规格相同分度值的卡尺个体,也会具有不同的分辨力。
再具体到数显卡尺,因其分辨力受仪器计量人员和外界影响较小,可视为仅受末位数显示值(跳一个字)的影响。
根据定义我们可以仔细想一下,能“引起相应示值产生可觉察变化的被测量的最小变化”是多大呢,这就是末位数显示值的一半,大于这个一半,就会跳一个字,小于这个一半,“引起相应示值产生可觉察变化”无法被觉察。所以末位数一个字为0.01mm的数显卡尺分辨力为0.005mm。
那么在56楼我又为什么说这种卡尺的分辨力是0.01mm呢?这就是分辨力的第二重含义。这个含义在报批稿中是以注2的形式给出的,为了不至于混淆,正式版还是把它分离出来独立给出了一个术语叫“显示装置的分辨力”。
JJF1001-2011的7.15条定义是:“能有效辨别的示值间的最小差值”。根据这个定义,这把数显卡尺的分辨力就是0.01mm,不过一定要注意这里是省略了“显示装置”这个限制词的,与卡尺的分辨力特性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我认为这个“显示装置的分辨力”完全可以和“标尺的分度值”并列,它们一旦完成制造也就是固定不变的了。但绝不能把测量设备的“分辨力”与测量设备的“分度值”并列,测量设备的分辨力是变化的,其变化“可能与诸如噪声(内部或外部的)或摩檫有关,也可能与被测量值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