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计量种类,标准很稳定,如长度计量的量块,力学计量的砝码,复现性不突出,考核与否关系不大,只是文件的合理性问题。
有些标准就极为突出,那里容不得出错,人们也就易于认识此文件的不合理性,而不去执行。文件的方法行不通,等于自动失效。只是有损文件的严肃性。
由于电子技术的发展与一些特殊物理机制的运用,频率源的技术发展得极快。又由于应用的多样性,频率源的性能层次很多。从1E-4到1E-15,跨越11个量级。
频率计量的指标,主要是两项:准确度和稳定度。通常,稳定是为准确服务的;对频率计量来说,由于测速特别是宇航测速的仪器校正重要应用,频率稳定度就具有独立的特殊的作用。因此,稳定度的测量,成为专门的学问与技术。
理论上,有专用的阿仑方差理论,技术上有倍增技术、微差技术、锁相技术等的组合运用,使得稳定度的测量能力,十分高。当今的频率稳定度性能,是测量与检定的一项独立指标,必须给出确定的数据(偏差的偏差在1/3以下)。
在频率计量界,绝不会有用被检仪器来考核标准的复现性的作法,因为这样作的毛病十分明显。谁这样做,必然被认为是违规,是错误操作。
如果标准的稳定度1E-10,被检仪器的稳定度是1E-8,因系均方合成,测量结果必定大于二项中的任何一项,也就是只能是1E-8,这是没法考核标准的复现性的。
规矩湾先生讲的,是他对规范的理解。意思是用一个单项指标比标准好的被检仪器来考核。这就是原来误差理论意义的作法,即作参考的量,一定高于被考核的对象,如果再定量的加上“高三倍以上”,那就完全正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