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做任何的推导和证明,误差理论或者测量常识告诉我们,进行“误差修正”后测量结果的可能误差会变小,有了不确定度概念后对应的就是‘测量不确定度’会变小。
也就是我们忙活了一阵进行“误差修正”,得到的报答就是计量校准测量结果定性的说更加准确了,定量的说过去叫可能误差变小了,现在说‘测量不确定度’变小了。
任何事情都不能想当然,修正后的测量结果与修正前的测量结果相比,误差和不确定度的变化也不能想当然。
当用一个测量过程测得测量结果L,其与被测量真值(参考值)Z的差(误差),记为Δ=L——Z,就确定了,通过测量过程的所有信息评估的测量不确定度U也同时确定了。
如果测量过程不变,已得到 L,再用误差为 δ 的修正值 a 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得到另一个测量结果 L′,L′ 的误差即为修正值的误差 δ。因为 δ<Δ,从而可断定 L′ 的误差小于 L 的误差,修正后的测量结果 L′ 将更趋近于真值 Z,准确性变好。
但,修正值 a 也是通过测量(另一个测量过程)获得的,a 除了拥有自己的误差 δ 外,也有自己的不确定度 U′。L 与 L′ 的关系是:L′=L+a。
式中输入量 L 的不确定度为 U,输入量 a 的不确定度为 U′,那么修正后的测量结果 L′ 的不确定度如何呢?
L 和 a 通过两个不相关的测量过程分别获得,那么 L′ 的不确定度就应该用 U 和 U′ 的均方根来合成,U 和 U′ 的均方根是不是应该大于 U 和 U′ 中的任何一个呢?所以说,将测量结果 L 用修正值 a 修正后,得到另一个测量结果 L′,L′ 的误差将小于 L 的误差,而 L′ 的不确定度将大于 L 的不确定度,即修正后的测量结果比修正前的测量结果准确度提高而可靠性(可信性)降低,是以牺牲部分可信性的代价换取了提高准确性的目标。
1. 本人不会越俎代庖,替某人(假定为张三)及另一人(假定为李四)“评估”其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 我会根据他们申明的“测量不确定度”值及他们两人的技术信誉,综合判断谁的测量结果更可靠? 对于不可信赖之人(如初识文字小儿及流氓无赖等),他用什么测的结果都不可靠。
2. 若此处某人(张三)与另一人(李四)都是有技术资质的测量人员,且他们两人的技术信誉相当,便根据他们各自申明的“测量不确定度”大小判断谁的测量结果更可靠?...正常情况下,结论应该是显然的:李四申明的“测量不确定度”应该小于张三申明的“测量不确定度”——前者的“测量结果”会更可靠! 除非他们两个、或至少其中一人在此犯糊涂了,以致两人申明的“测量不确定度”值大、小颠倒。
3. “测量结果”更可靠是意味着“测量误差小的概率更大”,或者说“在相同约定概率下,可能的测量误差范围更小”! 而不是一个具体测量结果的测量误差一定更小! ....此处说李四的 “测量结果”比张三的 “测量结果”更可靠,大致等价于:如果进行较大量的多次测量,李四的大部分“测量误差”应该小于张三的“测量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