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提醒注意的是,判定计量标准检定合格不能仅凭示值误差一项,一定要查一下被检计量标准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是否有“年稳定性”的要求。
凡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规定有年稳定性要求的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时应按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考核。
规程/规范无明确稳定性要求的,必须按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考核稳定性,即“若计量标准在使用中采用标称值或示值,则稳定性应当小于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若计量标准需要加修正值使用,则稳定性应当小于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
例如JJG125-2004直流电桥检定规程7.4.5条规定了示值误差检定合格后对年稳定性的3种情况的处置:≤MPEV/2被检对象“出具检定证书并定级”;
>MPEV/2——MPEV时,出具检定证书并定级,但检定周期压缩一半;>MPEV时出具检定证书但不予定级,并在检定证书上注明。
JJG146-2011量块检定规程的5.8条同样也规定了年稳定性的要求。
你的案例稳定性已达1.7MPEV,属于上述第三种处置之列,检定机构虽然给了检定证书,但也告诉你不能定级,等于说该计量标准已不能作为建标时所定仪器计量等级使用,这与JJF1033要求的稳定性考核结果完全一致。
“若计量标准在使用中采用标称值或示值,则测得的稳定性应小于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指计量标准考核时,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应小于该计量标准检定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如你所说,“计量标准指的由主要标准器和配套标准器组成”,理论上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应该是主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组成的一套“测量系统”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因此应该是它们的最大允许误差的均方根。
日常操作时不想这么麻烦,可以用主标准器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代替之,只要不超过主标准器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就不会超过计量标准整套测量系统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