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计量标准器具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经计量检定合格;②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
③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
④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送国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对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企事业可采用校准的方式进行控制。一般来说,企事业可通过委外校准、内部校准、内校与外校相结合三种校准方法进行量值的溯源。因此,为保证计量器具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企业应依据相关规定制定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定期检定。对于任何计量器具出现损坏、过载、或误操作、显示不正常,以及功能出现可疑、超过规定的检定周期,都视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做出明显的标识,以便按规定程序处置。
企业完善计量检测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求企业将内部所有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而形成科学的有机整体。它是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制定企业检测方法的依据,是在应用系统科学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找出一套解决企业建立标准体系的方法。再从这些标准的内在联系上进行合理安排和处置,以达到整体最佳秩序状态,这对加强企业基础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无疑将奠定可靠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