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上反映。
校准证书或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1)标题,如“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2)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3)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不在实验室内进行校准);
4)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5)送校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6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
7)进行计量校准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收日期;
8)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对抽样程序进行说明;
9)对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
10)木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
11)校准环境的描述;
12)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
13)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以及签发日期;
14)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
15)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或报告的声明。
设备管理员应从5个方面管理设备仪器校正:
(1)仪器设备的配置、采购与验收;
(2)仪器设备的使用;
(3)外部设备的使用;
(4)仪器设备的携带与运输;
(5)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故障的处理,并且仪器设备也有相应的溯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