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设备责任人收集需要检定的计量设备(如分光光度计、天平、离心机、电 酶标仪等),分类整理,报技术负责人审核。
4.1.2 医院设备部批准和联系法定计量检定所进行检定。
4.1.3 对小型计量设备(如温度计、加样器、移液管等),可以送医院设备部,然 送计量所;对较大设备(如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等),一般由计量所来检验科进行检
4.1.4检验科可以制定作业指导书,对温度计、加样器、移液管等进行自校。可 采用计量所检定合格的计量设备来校准其它相应的计量设备,用来校准其它计量设备 的校准设备的精仪器校正准确度不能低于被校准的计量设备。自校的计量设备也要报技术负
4.15检验科使用的计量设备应当都是经过检定合格或校准合格的计量设备。
4.2 检测仪器的校准
4.2.1 对测量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校准鉴定合 制定校准计划;在使用过程中,应对其进行期间核查或质量控制,以维持其校准状态的 可信度。其它设备在使用前和使用后定期对其性能进行适当评价。
4.2.2 对曾脱离了实验室的直接控制的设备和长期不用的设备在重新投入使用 前应按 规定程序进行校准或核查,确保其功能和校准状态符合检测的要求。
4.2.3 在计量所不能对专业的大型检测仪器进行检定的情况下,由仪器检定仪器工程师 进行校 4.2.4对检测仪器,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保养维护和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