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是由国际单位制的7个基本单位、2个辅助单位、19个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和国家选定的10类14个非国际单位制单位所组成。计量单位由量值、词头、单位三部分组成。
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可以避免因多种计量单位并存而引起混乱,节省人力、物力和经济开支,促进经济发展,使我国在国际交流中与大多数国家具有共同的国际计量语言和交流工具。同时,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允许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的计量单位,任何地区、部门、仪器校正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照采用。
但是至今仍存在使用计量单位不规范的现象。有的使用已废除的计量单位,如公分、公亩等,有的不按照规定使用单位及大小写,如某乳制品生产企业把250ml规格标注为净含量250mL。一个单位改变了词头的大小写其量值的大小却是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