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校准领用领用单位对没有入库验收合格证的计量器具,须向计量管理员报告。经过计量管理员检定或验证并记帐后,可以使用。对超过校准周期的计量器具必须重新检定/校准,合格后发放使用。使用部门领取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管理员编号、登记、造册后,方可发放使用。
除非新增领用,否则领用时必须以旧换新或凭报废单换新。使用、维护和保养 使用的计量器必须有合格证,标名有关的名称、编号和有效期等。凡有操作规程的计量器必须按操作规程使用。规定专人使用的计量器、必须由专人使用。
无合格标记以及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使用人有权拒绝使用上述计量仪器具。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损坏计量器具。发现计量器有异常时,应通知计量部门。计量部门应对此及时处理。计量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做到帐物一致和附件齐全。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修理 计量管理员编制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按计划提前天通知使用部门按时送检。对送检的计量器具进行外观检查,对损坏情况,如损坏零件或零件丢失,应认真记录。
表面应无锈蚀、碰伤或其它缺陷,表盘刻线应清晰、无目力可见的断线;指示表的表蒙应透明。应标有分度值和量值。计量检定/校准必须按检定/校准规程进行,填写检定/校准原始记录等。对于自检用的标准计量器具:该台计量器具的精度、性能、调节功能等需得到国家认可资格的计量所的外部校验,有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对于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填写仪器校准计量器具检定 /校准证书,提供检定/校准合格标志。检定校准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需办修理、降级或报废。对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由计量管理员送具有高一级基准的上级计量部门定期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