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校验设备管理员及技术负责人编制检定及校准《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台帐》,该台帐包括仪器名称、出厂编号、位号、规格型号、国别厂家、精度等级、测量范围、检定周期、检定部门、检定日期、级别、备注,设备管理员编制质监中心《设备台帐》,该表包括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编号、出厂日期、设备位号、技术指标、制造厂、购置日期、保管人、备注,设备管理员每年一次对上表进行跟踪和修改。检测设备的编号
所有出具分析数据的设备都有唯一的标识编号,计量检测设备编号为仪器编号,分析检测设备编号为“YXX”,其中“Y”表示此编号为班组编号,“XX”表示设备的流水号;备标识每一台设备都应有明显的标志表明其状态,设备标志有四种:合格、准用、停用、设备完好标识。检测设备档案的内容至少包括如下信息:
a)技术概况: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制造厂、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启用日期等。
b)安装调试记录:包括安装调试日期和测试内容及质量记录。
c)故障事故和使用维护记录:迄今所进行维护的记录。
d)检定校准记录:包括检定证书或校准记录。
e)操作维护作业指导书:仪器设备说明书。
证实的内容要从七方面去做:
(1) 对执行新标准所需的人力资源的评价,即检测、校准人员是否具备所需的技能及能力;必要时应进行人员培训,经考核后上岗;
(2) 对现有设备适用性的评价,诸如是否具有所需的标准、参考物质,必要时应予补充。
(3) 对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评价,必要时进行验证。
(4) 对物品制备,包括前处理、存放、辅助试剂等各环节是否满足标准要求的评价。
(5) 对作业指导书、原始记录、报告格式及其内容是否适应标准要求的评价。
(6) 对新旧标准进行比较,尤其是差异分析与比对的评价。
(7) 按标准要求进行完整模拟检测,出具完整结果报告。 标准方法证实应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及其证实的记录,标准方法变更后应重新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