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校验国家有规定在校准周期内,设备维修、跟关键换零部件、仪器迁移等要重新校准,在校准周期内还要进行设备的期间核查,来保证设备的稳态和准确性。如果设备,这里指的是设备而不是尺子、圆规等,自己定义校准周期则要小于国家规定的周期。 实验室可以根据仪器特点,使用频率等等特性,自定义校准周期,只要保证设备处于正确使用状态,能达到预期使用即可。通常需要提供期间核查等措施,来证明仪器处于良好状态。但校准周期也不是越长越好,因为时间越长,不确定度性越大。
常有人谈起“校准与检定的话题”,有人认为两者一样,没啥区别,都是仪器设备的送检。其实,两者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
(1)法制性
校准不具法制性,是企业自愿溯源行为;检定具有法制性,属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
(2)评定性
校准主要确定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
检定是对测量仪器的计量特性及技术要求的全面评定。
(3)依据
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校准方法,可做统一规定,也可自行制定;检定的依据是检定规程。
(4)合格性
校准不判断测量器具合格与否,但当需要时,可确定测量器具的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检定是要对所检的测量器具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校准结果通常是发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检定结果合格的发检定证书,不合格的发不合格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