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校验仪器、容器及试剂:
4.1.1仪器:万分之一电子天平、温度计、具塞锥形瓶。
4.1.2试剂:煮沸放置室温的蒸馏水。
4.2总则:
4.2.1待校正的仪器应洗至内壁完全不挂水珠。
4.2.2滴定管、移液管可不必干燥,容量瓶及校正用具塞锥形瓶必须干燥。
4.2.3如果水温有变化,须在每次放水时测量、记录水的温度。
4.2.4每个(每段)仪器应校正两次,两次校正值的误差应小于0.02g。
4.3容量瓶校正操作规程:
4.3.1将被校正的容量瓶洗净干燥。
4.3.2取洁净干燥的烧杯盛放校正用水,并与容量瓶同放于天平室中20分钟,记录下水温。
4.3.3精密称定空容量瓶重量,加水至刻度,不可有水珠挂在刻度线以上
6.在基层疾病控制机构,检测项目繁多,编制时不可能将各种项目组合形式一一罗列。因此,在编制现场检测、实验室检测记录时,除经常一起检测的项目可编制多项目的检测记录外,对不经常一起检测的项目应尽量编制单项目的检测记录,这样既便于使用时灵活选用,同时又可有效减少记录的数量。
7.只需将检测过程中必备的或出现频率较高的信息列入相应的记录内,而没有必要包罗万象,将所有的信息一一列在记录之中。对出现频率较低的信息可采用预留一定的空项来解决,这样既保证了所有检测信息的录入,同时又减少了记录的篇幅。
8.除一些必备的信息(如样品名称、数量、检测项目、样品编号等)外,在同一份检测报告的各种检测记录中应尽量避免信息的重复记录。如检测过程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只需在现场采样/检测、实验室检测记录中记载,而没有必要在检测报告的底稿中再次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