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校验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Q/-3-027-A
5.3检测装置验收: 5.3.1采购部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装置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或校验标准,由设备科对其结构及性能验证后予以验收,若不合格,则由采购部退回供应商处理。5.3.2 特殊之检测设备需由厂商安排人员安装、调试后,再由工厂设备管理部判定。
5.4登记管理: 5.4.1经验收合格并入库的仪器和量具由品质部仪校员进行编号,编号原则如下:
流水号(001-999)类别代号(如:部门名称:部门名称-001) 并登记到《检测装置统计表》,建立《检测装置履历表》,然后经品质部仪校员内校或送外校并验收合格后,由仪校员通知需使用部门领用,同时品质部仪校员做好仪器和量具登记、列管发放记录。
5.4.2仪器和量具经使用单位借用或归还时,品质部仪校员必须及时在《检测装置借还登记表》中填好领用或归还时间,并要求使用部门签名确认。
如有问题, 由经营管理部门与厂家联系解决。大修设备由联系大修人员与维修单位联系解决。确认正常使用后,经营管理部将 设备采购合同、设备厂家开据的发票按财务部门的要求上报财务部门报账,按合 同履行设备货款的支付。并将《设备调试报告单》、《固定资产设备验收单》一 并归档。
验收结束,设备正常运转后,根据使用情况,组织采购相应的备用零配件。 设备验收后:由制造工程部建立固定资产编号张贴固定资产编号牌;纳入固 定资产;移交使用单位正常使用和维护;并由制造工程部设备管理科及使用部门 进行日常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