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校验测量准确度是指“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之间的一致程度.关于准确度是一个定性概念的问题,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首先,被测量真值其实就是被测量本身,而与给定的特定量定义一致的所谓真值,仅是一个理想化的难以操作的概念。
因此,不可能准确而定量地给出准确度的值。其次,传统的误差理论认为准确度是系统误差与随机误差的综合,而对它们的合成方法,国际上一直没有统一。最后,习惯上所说的准确度其实表示的是不准确的程度,但人们又不愿意用贬意的称谓,而宁可用褒意的称谓。
1.最大允许误差—对给定测量仪器,规范、规程等所允许的误差极限值。
2. 基值误差——为核查仪器而选用在规定的示值或规定的被测量值处的测量仪器误差。
3零值误差—被测量为零值的基值误差。 有关性能方面的特性 1稳定性——测量仪器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间恒定的能力。
2超然性—测量仪器不改变被测量的能力。
3可靠性—测量仪器在规定条件下和规定时间内,完成功能的能力。
4测量仪器的]重复性—在相同测量条件下,重复测量同一个被测量,测量仪器提供相近示值的能力。不要用术语“精密度”(precision)来表示“准确度”,因为前者仅反映分散性,不能替代后者。
精密度的传统定义是:在规定条件下获得的各个独立观测值之间的一致程度。所以,精密度仅指由于随机效应使测量结果不能完全重复或复现,而准确度则是指由于随机和系统的综合效应使测量结果与真值不一致。
实际上,精密度也是一个定性概念,不宜用作定量估计的术语。因为在重复测量条件下的精密度,可以用测量结果的重复性(见5.6条)来定量表示;而在复现测量条件下的精密度,则用测量结果的复现性(见5.7条)来定量表示。例如:可以说“测量结果的重复性为2mg”或“重复性标准〔偏〕差为2mg”,而不宜说“精密度为2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