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立法的宗旨:
1.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有力有于生产,贸易,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 计量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计量保证;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免受不准确或不诚实测量所造成的危害;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国家的权益不受侵犯。
强化计量监督管理
(一)进一步强化法制计量工作。
以提升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提升计量风险防范能力为目标,深入开展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做好强制检定工作和计量风险管理工作。
在落实各项强制检定工作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开展全面的普查建档工作,进一步加强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加油机、衡器、出租车计价器、民用四表、医用计量器具等的强制检定工作,维护公平交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二)深化民生计量工作。
围绕电子计价秤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继续加大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未经检定使用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计量秩序。
重点安排涉及公平交易、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近10种计量器具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强化商品量计量监管,继续组织开展月饼等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工作,在国庆节前安排30个城市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工作。
深入开展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探索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制度进行改革,取消政府事前核查环节,实现企业自我声明,加强事后监督。
(三)加强法定计量单位管理。继续推行法定计量单位。
在《计量法》颁布30年之际,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贯彻落实法定计量单位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完善法定计量单位制度,研究制定《限制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管理办法》。
继续推进全国电离辐射专业领域量和单位改制工作。
按照第三次领导小组会议所确定的下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继续开展电离辐射量与单位的推广和比对等工作。
(四)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继续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
研究推动诚信计量行动计划(2015-2020)的制定实施,探索建立包括计量行政部门、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制造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在内的诚信计量体系。
推动服务业诚信计量管理制度的试点实行。
(五)加强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全面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继续组织开展节能产品能效专项监督检查,组织承检机构跟踪开展节能产品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组织制定检查细则,通过专项检查,打击能效虚标,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