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所检定/校准工作流程
一、计量校准器具送检
1、由计量所办公室统一受理和协调安排计量器具检定。
2、客户将待检计量器具仪器送至计量所收发室,填写计量器具收发单,办理计量器具收发手续。
3、六个工作日后可凭计量器具收发单到办公室或通过电话(0546-8201305)查询检测完成情况。
4、确定计量器具检测完成后,客户凭计量器具收发单到计量所办公室领取缴费单并交费,然后凭发票到收发室领取计量器具和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
5、客户在领取仪器时,认真核对、验收计量器具,如有疑问及时提出,计量器具交接后出现的问题我所将不予负责。
二、计量器具现场检定
1、对于只涉及单个专业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客户可直接与计量所办公室协调安排具体检定/校准时间;涉及多个专业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企业必须先与办公室联系,打电话(0546-8201305)或发传真(0546-8229650)给计量所办公室,由计量所办公室受理和协调安排具体检定/校准时间。
2、对于企业在检定/校准方面有要求的,我所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企业具体检定/校准计量器具的日期和时间,到时计量所办公室通知检定人员带着标准仪器到现场进行检定/校准。如果计量所办公室没有车辆,可与企业协商,企业派出车辆接、送检定/校准人员,检测完毕后将检定/校准人员和仪器送回。
3、下企业检定/校准时,五个工作日后企业可凭检定人员所留电话查询证书完成情况。
4、证书完成后,企业到计量所办公室领取缴款单,结帐后凭发票到收发室领取检定/校准证书。
三、检定证书和计量器具的管理 企业须在检定/校准后三十日内到计量所办公室缴纳检定费然后凭发票到收发室领取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逾期不领取的每天按检定收费标准的2%加收保管费,超过60日每日按检定收费标准的4%加收保管费,超过6个月未领取者,计量器具按无人认领处理。
一、目的:为使公司新购与使用的计量器具(设备),保持正确度与精确度,避免因磨损或其他误差而影响品质判断。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检验、测量、试验设备和计量标准设备的校准。
三、职责: 3.1工艺工程部负责检测设备、计量设备的送检、封存、启用、降级、报废、限用等管理和控制,制定校准/验证计划表,建立台帐,状态标识等质量记录。 3.2试验室检验员负责试验室检测设备的维护保护,并编制有关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校验规程。3.3工艺工程部负责编写计量器具内部校验规程,内校员负责对公司所有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校准并建立计量器具履历表。 3.4使用部门:日常维护与异常送检,并协助工艺工程部做好台账工作。
四、定义: 4.1免检验 4.1.1不用于产品品质上的量测,仅限于参考等使用,以及对计算数据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计量设备。 4.2外校 4.2.1凡需校验,而本公司无法自行校验的计量设备都要外校。 4.3新设备 4.3.1凡需校验,而购入时间不到一年新设备。
五、作业流程: 5.1校验系统需求鉴别:5.1.1品质部和工艺工程部应查清进料、过程、成品等各阶段检验作业所需的计量器具(设备),并依料品的特征要求审查其适用性(测量项目、范围),并确定准确度和精确度。 5.1.2 清查与审查后,由工艺工程部建立《计量器具清单》和《量规器具履历表》。 5.1.2.1 计量器具(设备)编号原则:ZY-EM-XXX ZY:公司名称 EM:计量器具(设备)XXX:序号(如:001) 5.1.2.2如属于免校验者,工艺工程部确认后贴上黄色“免校”。 5.1.3校准周期: 5.13.1外校和内校周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