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校验实验室——实验室即进行试验的场所,是科技的产出地。第三方实验室,即国家或CE机构/法规制定机构认可的实验室,具备国家实验室相同的测试能力,在国家考核通过的项目上并且具备报告书写资质。
随着当今市场的开放,许多第三方测试实验室都具备了发证资质。尤为开放的认证如:美国FCC认证、欧洲CE认证、加拿大IC认证、日本MIC认证等许多国家的认证都逐步的向第三方实验室授权CB资质,比如东莞倍科就具备以上测试和发证资质。
正如天地循环的真理,万事万物存在都必有其存在的道理,第三方实验室的崛起为国家实验室分担了不少压力,近年来,我国出口日益剧增,仅有的国家实验室完全无法满足广大出口商及出口生产商出口测试和认证的需求。
而对广大出口商而言,到国家实验室排上2个月的长队才能进行测试认证,对于新产品上市时间而言,每一分钟都将是无法估计的损失。因此,第三方实验室的存在是应国家实验室的减负需要,更是应广大厂商的需求而崛起。
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过一些问题:
(一)实验室法律意识有待提高 一些实验室名称地址、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变更未报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非独立法人实验室的法人授权书中缺少法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内容;未提供实验室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实验室的检验报告专用章和仪器设备使用缺少授权文件;抽查到部分检测报告在资质认定证书衔接空档期间出具;部分报告不在资质认定证书核准的项目、限制范围之内;缺少检验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质量负责人、检验员等人员同时在其他单位工作;实验室已发生分包,有分包协议,但在体系文件中规定不明确。
(二)未建立和实施诚信服务的监督制度个别实验室诚信服务制度、实验室资质、经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未向客户公开;无客户意见反馈地点标识及措施;缺少主动征求客户意见并进行分析评价的记录资料;未制定食品检验机构回避制度。
(三)检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不规范部分实验室报告信息内容未按评审准则标准规范要求涵盖应有的信息,无样品状态描述,缺少所用仪器设备信息;检验依据不具体不明确;检验报告的技术要求栏内未填写相关检测项目的标准限值,缺少单项判定依据;无结束标识,无骑缝章;检验报告对应的原始记录等无编号;部分检验原始记录没有填写试验日期,无制样试验人员签名,有随意涂改现象;报告副本存档不完整,同一编号的委托书、抽样单、流转卡和原始记录分别归档;检测报告中样品编号与“采样检验协议书/采样记录”中的样品编号不一致;检测报告由非授权签字人批准。
(四)检测设施环境条件和检测设备管理欠规范 部分实验室检测设备使用环境不能满足检测要求;相互有影响的区域未进行有效隔离;个别在用设备超过检定有效期;对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结果未经确认;设备状态标识未及时更换。
(五)检测标准管理不到位,变更手续办理不及时 一些实验室未建立和实施对在用标准进行不间断跟踪和定期清理检查的标准查新制度,检验中仍然使用过期作废标准;有相当一部分实验室未做标准变更确认,未及时到资质认定管理部门办理标准变更手续。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球贸易的展,仪器校准和仪器计量这一行业逐渐成为增速较快的行业之一。
校准行业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凭借着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中国制造业得以快速发展。在中国制造的产品走向世界之前,其产品性能品质必须满足全球市场的相关要求。这就意味着在制造过程中用于控制产品品质的仪器性能参数是否达标变得至关重要。
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对民营校准机构的实施开方放政策和扶持的政策,在仪器计量行业中校准越来越被认可。综上所述,得益于制造业的刚性需求与计量市场的开放与认可,校准市场得以快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