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校验四大规程:
对工厂计量检定工作真正实行制度化管理,是在一机部以(56)机检字第117号命令正式制定和颁布了有关计量检定工作的四个规程开始的。
自1956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四个规程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对各企业的计量器具集中监督规程(简称:计量器具集中监督规程或第1—5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计量检定所及区域计量室组织规程(简称:计量所及区域计量室规程或第2—5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计量检定所及区域计量室检查和检定工作执行规程(简称:检查和检定工作规程或第3—56号)
4.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工厂长度和角度测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组织和工作规程(简称:工厂计量机构规程或第4—56号)
这四个规程实施的监督工作由部计量检定所及区域计量室负责。
这四个规程的广泛实施,在我国计量发展史上对工业计量工作实行制度化管理是前所未有的。它使计量工作作为工业经济的技术基础,在中大型企业初创时期,同时出现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并参与质量管理,使计量工作为工业服务的意识开始树立起来。通过四大规程的实施,使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
表现在:
1.极大地改善了企业生产中使用的各种仪器仪表无人管理的状况,使这些计量器具的准确度提高了,可以被正确使用了,使计量是工业生产的“眼睛”作用得以正常发挥。
2.企业中检验人员受到正规的培训,懂计量的人多了,知道计量器具需要定期到拥有更高一级计量标准的地方去检定。
3.产品的质量、零部件的互换性都得到提高,国有企业的信誉得到提升。
质量检验的基本知识:
质量检验的定义
1、检验就是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对产品而言,是指根据产品标准或检验规程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观察,适当时进行测量或试验,并把所得到的特性值和规定值作比较,判定出各个物品或成批产品合格与不合格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2、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质量检验的基本要点:
1、 一种产品为满足顾客要求或预期的使用要求和政府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都要对其技术性能、安全性能、互换性能及对环境和人身安全、健康影响的程度等多方面的要求做出规定,这些规定组成对产品相应质量特性的要求。不同的产品会有不同的质量特性,同一产品的用途不同,其质量特性要求也会不同。
2、 对产品的质量特性要求一般都转化为具体的技术要求在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其它相关产品设计图样、作业文件或检验规程中明确规定,成为质量检验的技术依据和检验后比较检验结果的基础。经对照比较,确定每项检验的特性是否符合标准和文件规定的要求。
3、 产品质量特性是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形成的,是由产品的原材料、构成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如零、部件)的质量决定的,并与产品实现过程的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设备能力甚至环境条件密切相关.的。因此,不仅要对过程(操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合格上岗,对设备能力进行核定,对环境进行监控,明确规定作业(工艺)方法,必要时对作业(工艺)参数进行监控,而且还要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判定产品的质量状态。
4、 质量检验是要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通过物理的、化学的和其它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观察、试验、测量,取得证实产品质量的客观证据。因此,需要有适用的检测手段,包括各种计量检测器具、仪器仪表、试验设备等,并且对其实施有效控制,保持所需的准确度和精密度。
5、 质量检验的结果,要依据产品技术标准和相关的产品图样、过程(工艺)文件或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对比,确定每项质量特性是否合格,从而对单件产品或批产品质量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