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分辨力大的仪器校验仪器准确度等级也比较低,分辨力小的准确度较高。分辨力不同、准确度相同的情况有但比较少见你说的有道理,但没有准确度等级的测量设备准确度等级相同,例如玻璃液体温度计、游标卡尺等不同分辨力但都是同一个“合格”等级,而同一个准确度等级的同种测量设备分度值或分辨力不同时,示值允差不一定相同。
你说的有道理,如果是仅对某一个输入量重复性测量,输出量的不确定度就是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但你说的只是情况之一,还要看重复性测量的对象是什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对输出量重复性测量(整个测量方案的重复,而不是某个输入量测量方案的重复),输出量的不确定度就是输出量单次测量不确定度的√n分之一,而不仅仅是某个输入量单次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n分之一。
如果是对输出量的测量过程重复n次取平均值,其中输出量每个单次测量结果又对某一个输入量重复测量m次,则应该对那个输入量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除以√m后与其它输入量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再除以√n。检定规程规定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顺序是“标准温度计→被检温度计1→被检温度计2→……→被检温度计2→被检温度计1→标准温度计”,显然2次是输出量整体测量方案的2次,不仅指其中一个输入量被检温度计读数值2次,输出量的扩展不确定度就应该是合成不确定度的√2分之一,再乘以包含因子。
第一,不同分辨力的最大允许误差不一样不等于准确度等级有不同,不同分辨力的玻璃液体温度计在同一个准确度等级中,它们不分等级高低。 第二,JJG130工作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规定,在检定水银温度计的50℃或100℃的温度受检点时,被检温度计分度值无论0.1℃、0.2℃、还是0.5℃,它们的示值允差均为±1.0℃。温度计本身我的工作范围,卡尺的规程我也有,不同分辨力的最大允许误差是不一样的,您可以看看。
我看到的是JJG130-2004《工作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如果有更新版本的检定规程请告诉我。JJG130-2004的表3局浸温度计示值允许误差限规定,在检定50、60、……、100(℃)受检点示值误差时,分度值0.1、0.2、0.5(℃)的水银温度计允差均为±1.0℃。我下载了JJG130-2011,仔细看了一下,的确如39楼用红颜色标示那样。您可以查一下水银温度计的第一行(-30——100)℃,看看是不是37楼我说的“局浸温度计示值允许误差限规定,在检定50、60、……、100(℃)受检点示值误差时,分度值0.1、0.2、0.5(℃)的水银温度计允差均为±1.0℃。”
如果是讨论,应该从原理角度考虑,而不是规定。规定可能有多种考虑,不一定完全符合计量学原理。特别是同一份文献或不同文献中出现矛盾时,更应该根据计量学原理分析哪个规定更加合理,甚至可能提出新的观点更加符合计量学原理。这样技术才能进步。当然任何观点,在没有成为正式文件要求执行时,规定还是要执行的。
你说得对,“应该从原理角度考虑,而不是规定”,规定“不一定完全符合计量学原理”。规定合理与否应该用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满足现实要求为判定条件。温度计的型号规格太多了,JJG130-2011说依据了GB/T514-2005和YB/T2305,这两个标准应该囊括了当前实际需要也是实际生产的大多数玻璃温度计,可以分析一下表3的规定是否满足这两个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