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校验开展计量检定前的准备工作要求:a、被检测量设备在正式检定前要先清洗,必要时要去除灰尘、油污,以免音响检定结果。 b、计量标准器和被检测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恒温后方可检定。
4.6、对检定工作的复验 为提高检定结果的准确性,减少检定人员的失误,检定时应有二人进行一检一验,并做检定记录,有检定人员、核验人员的签字。
4.7、周期确认(检定) 4.7.1、属强检的测量设备(计量标准、安全防护),应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要求执行。属非强检的测量设备(计量标准、安全防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实际使用情况(准确度要求,使用频率等)由公司计量室确定,质量副经理批准。 4.7.3、对准确度要求低的测量设备应进行一次性检定,必要时应进行使用前校验。 4.7.4计量室应每月统计测量设备的受检率和周检合格率,受检合格率要求达到100%,周检合格率要求达到95%以上,若周检合格率低于95%如第确认间隔过长而引起,应缩短确认间隔(检定周期)。电仪部应定期组织对确认间隔的执行情况检查和监督,并对测量设备检验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定,应记录检查和评定的结果。 4.7.6、按规定实施周期检定,对于开展自检的测量设备应有原始检定记录,对于送检的测量设备检定后进行登记,并与《测量设备周期检定制度》一并执行。计量室应编制测量设备周期检定日程表或溯源(送检)计划表。
4.8、对计量确认过程记录的要求 4.8.1、计量确认过程记录应充分的详细,以证明所有测量均能溯源,并使用任何测量设备结果都能在接近原来的条件下复现,当发现异常时,可以靠记录追溯问题产生的原因,其记录的信息应包括: a、确认时的环境条件(温度、湿度)等。 b、确认时,计量标准及被检测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编号等 c、完成计量确认的日期。 4.8.2、确认记录的原始记录要齐全完整、准确、真实、无缺项、漏项。 4.8.3计量记录应有检定员、核验员签字。 4.8.4、计量检测数据应用钢笔填写,字迹要工整,不得随意更改、删减,应真正体现原始记录的完整性,更改率小于3‰,记录人应在更改处盖章(或签名)以示对测试数据负责。 4.8.5、任何一级负责人无权更改计量原始记录检测数据,即使发现错误,也应由计量人员负责更改。计量室应收集计量技术资料,公司在用测量设备使用说明书。 所有原始记录和技术资料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具体规定和办法的详细内容见《记录控制程序》。
4.9、应对确认测量设备进行标识 应对确认测量设备进行标识 经确认的测量设备应由计量人员一一对应,粘贴确认标识,其详细内容见《确认标识控制程序》。 1、相关文件 a、《确认间隔控制程序》 b、《溯源性控制程序》 c、《记录控制程序》 d、《计量管理制度》《确认标识控制程序》 f、测微类量具检定规程 h、指示式量具检定规程 i、企业测量设备检定规程 j、《压力、温度、电位差计》计量检定规程汇编 6、工作记录 a、压力类量具检定原始记录 b、温度类具检定原始记录 c、电位差计检定原始记录 d、测量设备检定合格证 e、证书登记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