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使用性能有怀疑的计量器具、安全附件应提前送检。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安全附件,由使用部门自编检定规程,报生产技术科备案,并定期自检。 第八条 经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仪器仪表投入使用后,应在计量器具、仪器仪表上粘贴合格标签,注明有效期。标签脱落的,应及时补贴。 第九条 生产技术科负责建立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的检验台帐,保存鉴定证书。 第十条 在用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经检定不合格而又无修复价值时,由计量人员报告技术负责人后予以报废,并在台帐中注明。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帝高漆业有限公司。
三、 术语和定义 3.1 一级能源计量:是指进出公司进行结算的能源计量。
3.3 三级能源计量:是指生产车间内部对装置、系统、工序、工段和主要用能设备进行核算的能源计量。
四、职责 4.1 生产部
4.1.1 负责制定公司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对生产车间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