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间隔误差计算
可供选择的标准器以及配套设备如下: a. 数字多用表/校验仪 不低于0.1级; 一般指具有直流标准电流、标准电压、毫伏输出和测量功能的数字多用表。 b.1.3精密电流表; c.1.4电流信号发生器 ; d. 0.1级数字压力计 e.气动定值器一台; 6.27.3校准项目以及方法 6.27.3.1外观检查 a.仪表外形结构完好,铭牌标志齐全。 b.仪表内部电子器件无松动,插接板连接牢靠。 6.27.3.2校准程序 a.接线:按说明书正确接线,接通气源调整定值器。 b.在满量程范围内均选5个校准点,应包括上、下限在内。
c.方法 在正、反向的校准过程中,在被校点附近时应控制输入电量值缓慢增加或减少,在信号切换时,读取标准器示值即为输入值。 6.27.4校准结果的表达 6.27.4.1 误差计算 允许误差=±(仪表输出上限-仪表输出下限)×准确度等级/100 仪表的误差=示值-理论显示值 仪表的回差=|上行程示值-下行程示值| 仪表的回差≤│允许误差│ 6.27.4.2 仪表校准时,先不进行调整,进行初校并记录有关数据。如初校不合格,进行调整直至校准合格后,再次记录有关数据。 6.27.4.3 在读取标准值、被检值及误差计算过程中,小数点后保留的位数应以舍入误差小于仪表允许误差的1/10为限。判定仪表是否合格应以舍入以后的数据为准。
6.27.5仪器维修校准间隔误差计算 允许误差=±(仪表输出上限-仪表输出下限)×准确度等级/100 仪表的误差=示值-理论显示值 仪表的回差=|上行程示值-下行程示值| 仪表的回差≤│允许误差│ 6.40.4.2 仪表校准时,先不进行调整,进行初校并记录有关数据。如初校不合格,进行调整直至校准合格后,再次记录有关数据。
6.40.4.3
仪器校验在读取标准值、被检值及误差计算过程中,小数点后保留的位数应以舍入误差小于仪表允许误差的1/10为限。判定仪表是否合格应以舍入以后的数据为准。 6.40.5校准间隔 6.40.5.1一般A类校准间隔不超过12个月,B、C类校准间隔不超过24个月; 6.40.5.2需随主体设备检修进行校准,A类不得超过24个月,B类、C类不得超过36个月。